王大娘赶着回村,路上走得急,没留神撞倒一位满身水粉气的女人,正是这镇子上青楼的老鸨。
“哎哟喂,老眼昏花,冲撞了妈妈,真是对不住。”王大娘一手死死攥着丫头,点头哈腰地赔笑。
“我这可是上好的蜀锦,你可赔不起。若说赔罪么,”老鸨含着一双多情眼,眼神一挑就落在了一旁的丫头身上,“这丫头,十两银子卖不卖?”
丫头就这样稀里糊涂的,还没见着曹二麻子家的大门,顺手被老鸨身边的丫鬟牵回了青楼。
青楼里真气派,只是胭脂俗粉气混着酒,闻久了有些醉人。寒冬腊月的,丫头穿着单薄的衣裳,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。只是不知怎的,外边的姐儿起初只是看着她笑,后来鸨母关了门,只留她一人在房间里。
她听见悉悉索索的声音,于是把自己又努力团了团。
可能是老鼠。
但愿别来咬她。
“喂,这你也能睡着?”一缕微弱的烛光在眼前晃了晃,她以为自己还在做梦,“醒醒。”
丫头睁开眼,揉了揉,眼前好像是有这么个人。
“屿哥哥!”她喊。
“哎哎,小点声,”沈屿慌忙来捂她的嘴,手伸到一半又想起自己一路偷偷溜过来,手上全是灰和汗,于是转而在自己嘴边竖起食指,“别把外面的人喊来了。”
他可是瞧着外边似乎来了位贵人,大半个楼的姐儿都出去迎去了,这才敢摸着时机跑上来。
“哦,”丫头的声音低了下去,她不知道邻家哥哥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,“我爹娘什么时候来接我啊?我还要去给村口的曹二麻子当媳妇吗?”
“不去了,”沈屿摸出一早备好的手帕,给她擦了脸和手,听见外面的嘈杂隐约往这边儿来了,“我带你出去。”
“哦哦。”丫头一向对沈屿惟命是从,被沈屿牵着就一路从小道跑了出去。
他们从小道悄悄地跑,听见一个不男不女的声音尖着说,要看看五岁左右的小孩,买回去玩玩。丫头吓得魂都没了,但屿哥哥牵着她,她又很安心。
屿哥哥会给她带好吃的糖果,沈家的阿叔会用木头给她做小板凳。沈家的阿孃也很好,会带她回家吃香喷喷的白面馍馍,还会给她的手上擦一种草药磨成的汁水,抹了之后冻疮好得很快。
她喜欢沈屿哥哥一家。
他们在街市上跑呀跑,跑呀跑,丫头累得气喘吁吁,她好像一辈子没跑过这么远的路。
“跑不动啦,”丫头抬手,用袖子擦掉额头上的汗,索性坐在了路边,“屿哥哥,你要带我去哪里啊?”
沈屿于是停下来看她:“去衙门。”
“去衙门干什么呀?”丫头想到阿爹阿娘平日里最害怕衙门的人了,衙门的人一来,就要带走家里好多吃的,每次他们一走,阿爹阿娘就打自己出气。
可衙门来人时,他们又让她在稻草堆里藏起来,说衙门的人凶神恶煞,见到她这样的小孩都要煮了来吃,她也害怕起来:“我不要去衙门!”
“去衙门告官,”沈屿蹲下身来,看着她的眼睛,“你是捡来的姑娘,你爹娘对你都不好。他们一直不让你被衙门里的人看见,是因为衙门里的人会把你带去慈幼庄,他们就不能把你卖掉换钱了。”
“我们去告官,你就不用再回王家了。”
丫头不想回王家,也不想去慈幼庄。
她在家平日里照顾阿弟就已经很累啦,慈幼庄里有好多跟她一样没有亲人的小孩——她不想去慈幼庄。
“屿哥哥,”她牵住了沈屿的袖子,“我不想去慈幼庄,不要让我去那里,好不好?”
沈屿少年老成地叹了口气,问道:“那你想怎么办呢?”
丫头抬头,看着沈屿的眼睛,道:“我想跟你回家。”
“好啦好啦,”沈屿又摸出手帕来为她擦眼泪,嘴里嘟哝道,“我先带你去告官,待官府同意了,再带你回家——我娘就是这么说的。你不要再哭啦,我带你回家的。”
“哦,”丫头抽抽噎噎地道,她起身,去拉沈屿的手,“我要做你的童养媳吗?”
“什、什么啊!”沈屿顿时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跳起来,“谁要你做童养媳啊,你是妹妹!你要跟我爹姓,姓沈,以后就叫……”
“才不要,”丫头没拉到沈屿的手,却被他背在背上,小声地道,“我有姓的,爹娘有一次吵架,我偷听到了,他们说原先捡到我的时候,有一块布,上面用金线绣了‘宋’。”
“那就姓宋吧,”沈屿松了一口气,不知道为什么,他其实不想让丫头跟着他姓,他想了想,道,“你还没有名字。你刚到村里的时候是秋天,就叫‘吟秋’怎么样?东坡先生词‘临风有客吟秋扇,拜月无人见晚妆’,我前些日子从书上看来的词。”
“好呀。”宋吟秋应了一声,她低头看沈屿踩在雪里,一步一个深深的脚印。
蜀中都下雪啦,春天又怎么会远呢?
第69章 番外二 闲云野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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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吟秋临出使前,在东海边上的行宫小住。她本只是随口一提,没曾想宋吟辰当真让她住了。这等大不敬之事算得上稀奇,宋吟秋当下也没客气,带着沈知弈便把皇帝行宫当成了自己家。
只是恰逢雨季,连着几日没晴,海上风浪大,宋吟秋不免多住了几日。连日无事,沈知弈去做与使团打交道的活儿,宋吟秋便闲得微服在小镇上晃悠。
只是这一晃悠,便又晃出一位熟人。
她不过临时起意在路边吃了一碗茶,没想到还看了这么一出闹剧。邻桌的男人背影看着人高马大,竟也是个不给钱就想走人的主,甚至还光明正大被店小二发现了。她看热闹看得兴起,却听那男人淡淡扔下一句:
“钱记隔壁桌账上。”
宋吟秋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。
兄弟,我们认识吗?
不对,这个声音好耳熟。
她抬头,那人也正巧低头望过来。都说春眠不觉晓,宋吟秋看他是白天黑夜都睡不醒,刚花了大价钱点了店里最贵的茶也没能吊起这人的精神。
二人对视片刻,男人打了个哈欠。
“早啊,亲王殿下。”
“靳,云,骁!”满铺的目光顿时集中过来,一片寂静中,宋吟秋恨不得扑上去捂住他的嘴。
好在靳云骁虽没什么脸面,宋吟秋还是要顾着亲王的面子的。她将一把铜钱递与那暂时被惊得说不出话来的掌柜,也没指望他能回过神来找零,便掀帘追了出去。
“你怎生在这儿?”她快步追上靳云骁,也不知这人要往哪儿走,“南疆的事,你不管了?”
“我什么时候说我想要接手这堆烂摊子了?”靳云骁莫名其妙地一摊手,“你都跑了,难道还不允许我也跑?”
宋吟秋略一思索,好像是这么回事。她又道:“那你怎么会来东海?”
从南疆到东海,这都大半个大夏了。
“随便走走,”靳云骁道,“在南疆那帮老头儿眼皮子底下干什么都不自在,好不容易有了机会,当然是能滚尽滚。”
可以,这很靳云骁。
宋吟秋一时无语,二人竟是一路到了海滩。宋吟秋远远望见沙滩上那艘还没下海的船华贵异常,船身上不知嵌了多少珍宝,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。
金钱的光芒。
宋吟秋开始思考若是路上盘缠用光了,可否把船上的金箔和宝石抠下来沿路卖,但她转念一想似乎不会有这种可能——皇帝赏的东西,除开给沿路各国分发的、用来彰显国威的珍宝,剩下的估计也够她与沈知弈用到下下下辈子。
“你盘缠带够了吗?”她忽地问道。
靳云骁却像是看傻子一般看她:“我不需要那种东西。”
“哦。”宋吟秋若有所思,想必靳云骁这样的条件,愁什么都有可能就是不会愁钱花。她已经开始在脑海中构想靳云骁未来走投无路去做……鸭的道路,然后没忍住笑出了声。
靳云骁颇为不解地瞥了她一眼,宋吟秋立马摆正了神色,她轻咳一声,道:“你今后如何?可有做考量?”
“有啊,明儿就混上你们船,出海去看看,”靳云骁嗤笑一声,“谁稀罕你的船。先管好自己吧,西洋话说顺了没?那沈知弈也是武将出身,看上去不像是个西洋话学得快的。”
宋吟秋在心中默默反驳,沈知弈分明学得很快。她前些日子才发现,在北疆任职三年,沈知弈竟是连北狄话都学了。
而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西洋话学到现在都只会讲几句客套话。
宋吟秋一想到这事儿就头疼。二人的脚印在沙滩上印出可长一串,宋吟秋回头看时,身后的渔民拉着一张硕大的网,上边果子似的结满了鱼。
她从未出过海。
但回过神来,靳云骁已经走出很远。宋吟秋回过神来,一直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远方。
很多年后,她听说和亲北狄的公主聪慧过人,很快学会了北狄话不说,还与北狄国师一道劝着北狄与大夏签了好几十年的互市协议,从此两族友好相交,边境和睦,再无战事。
不过此后那国师竟也销声匿迹,倒也算是一桩奇事。
这件事本夹在朝廷寄来的公文中,宋吟辰每隔一年就要将朝中大事一并给她叙写一遍,似乎是怕她日后回了大夏,却摸不清天下形势。这信上用了皇帝的朱批,还盖了宋吟辰的私章,夹在七七八八的信件中一眼就能辨出,宋吟秋原是不看的。
也就沈知弈任劳任怨地每一封信都拆开浏览一遍。
他说起这事时,宋吟秋正给小院栅栏外的蔷薇浇水,顺口应了那挺好。
“与我何干?”
“北狄原本的国师去年殁了,”沈知弈就猜到宋吟秋定然不会分神来记这些琐碎之事,“新立的——就是后来失踪的那位国师,是个汉人。”
“汉人?”宋吟秋诧异道。
“是,北狄一向以强为尊,并不顾出身,”沈知弈顿了片刻,方道,“皇上说,北狄新一任国师的私章,能够辨出汉书的‘云’字。”
宋吟秋倒是愣了一下,方道:“是么。”
他富有一身才学,却空无凌云志向。
只好渡尽平生风流,也做得闲云野鹤归去。
第70章 番外三 光风霁月
宋吟秋早还在南疆随韩暮求学之时,尚不知大梁手握传国玉玺,便就日后称帝之事对韩暮有过请教。
“《尚书》有言:‘天子作民父母,以为天下王’,”宋吟秋为太傅添了茶,她向来于礼数处挑不出差池,“既是父为阳,母为阴,阴阳相合方以化生万物。而皇上身为男子统领前朝,皇后位居后宫母仪天下,岂不有悖‘天子为民父母’一说,此为何解?”
韩暮一时被噎得说不出话来,他大抵是头一回被问这样违背祖宗伦理的问题。奈何他虽为太子太傅,却一直未能将宋吟秋收入门下。二人的相处一直是介于算不上师徒也算不上君臣的尴尬关系,宋吟秋能提出这样的问题,也还算合她的脾性。
“纵观我族旧史,无论何朝,若是由男人称帝,哪怕庸碌一世,后人无不赞一句名正言顺;而但凡涉及女人,却总是被置于口诛笔伐之中——汉高后掌政期间,天下晏然,却始终屈居后位;武周皇帝上承贞观,下启开元,却须借弥勒佛之名方誉天下主人。而晚辈今为皇女,既无托生之名,又兵起朝野之外,自称为正统,恐难服天下人。”
宋吟秋神色沉静,韩暮沉思良久,终是暗自承认她已具女帝之姿——她非池中之物。
或许从一开始就应当知晓,京城偷生十年,磨不平她的心性,不过是在锋利的棱角之上累出一层珍珠质的圆滑。
那是韩暮,乃至大梁旧臣所给不了的东西。
“‘为民父母’不过指代,《大学》言:‘民之所好好之,民之所恶恶之,此之谓民之父母’”,韩暮叹了口气,道,“大梁曾失民心,故大夏取而代之,却不过伪朝,如今气数已尽,不过苟延残喘。殿下既承天运,取其而代之,又何以被正统之名困扰?”
方才倒好的茶水热气袅袅,逐渐升腾而上的雾挡了明晰的视线,宋吟秋在这模糊里看见皇城的富贵荣华,却也看见权力之下的冻死骨。
她踏过无数枉死的尘埃,沉声道:“何以王之?”
韩暮撇去茶水上的浮沫,那雾气骤然若隐若现起来。
“……乐民之乐者,民亦乐其乐;忧民之忧者,民亦忧其忧。乐以天下,忧以天下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”
四目相对,眼前清明,宋吟秋豁然开朗。
她笑了一笑,道:“善。”
(全文完)
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乐民之乐者,民亦乐其乐;忧民之忧者,民亦忧其忧。乐以天下,忧以天下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
其余引文出处文中已有提及,遂不做阐释。
故事到这里就结束啦,感谢一直陪伴我的读者小可爱们~爱大家!!!
也欢迎大家多多留评QwQ
再次感谢陪伴。(鞠躬.jpg
——分割线完结现言《论文枯燥无味,发疯拯救人类》————
【精神状况十分超前的文科女×逐渐与女主同流合污的商科男】
许静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是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。
她躺在床上刷手机,把这件事发在了宿舍群里。
宿舍群炸了。
舍友A:所以这就是你今天没来上专业课的理由吗?
舍友B:冷知识,你昨天和明天也是没毕业的大学生。
舍友C:看来大家都没听课,那我就放心了。
许静想了想,发了个粉色小海狸的表情包。
“想死是一种积极的生活状态[玫瑰][玫瑰][玫瑰]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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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疯是正确的,中肯的,合理的,一针见血的,必不可少的,能够使人获得快感的,如果敢反驳就死定了的。
讨论课上,许静平等地怼完每一个敢对她的pre发表异议的人,核善地对最后一个漏网之鱼问道:“你还有什么问题吗?”
教室鸦雀无声,下一秒,众目睽睽之下,祝招妹流下两行晶莹的泪水。
许静:“?”
兄弟你下一秒是要打奶嗝吐奶了吗?
【阅读指南】
1.无原型无逻辑勿深究勿对号入座
2.主线是女主发疯,并不强调感情和剧情,介意慎入
3.小短文,全文10w字左右,供诸君一乐
《天道何时情动》文案————
伪替身/校园灵异/破镜重圆/一直拉拉扯扯磨磨叽叽虐恋情深文学
无情无欲却先动心的天道vs狗血失忆总以为自己是替身的邪神
本文文案:
如果时间能够重来,宋晚发誓,自己绝不会再在那个大雨瓢泼的夜里,选了与回宿舍相反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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